郑州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郑州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1、房屋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

2、非房屋类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患重大疾病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