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以选择签订服务协议的家庭医生团队是

居民可以选择签订服务协议的家庭医生团队是

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政策,居民可以选择签订服务协议的家庭医生团队是在国家或地方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构中自行选择。通常这些机构是在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中设立的。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方便性选择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

家庭医生以团队形式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每个团队至少配备1名家庭医生、1名护理人员,原则上由家庭医生担任团队负责人。我市实行“3+1+N”家庭医生团队,以“3”为核心,即以全科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服务基础。

以“1”为桥梁,依托医联体(医疗集团、医共体、健康服务共同体),鼓励在团队中增加1名公立医院专科或综合临床专家,提高团队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建立基层与上级医院上下联动的健康服务机制,同时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以“N”为补充,按照实际需求,个性化安排中医师、康复医师、保健医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药师、公共营养师、护理员、社(义)工等技术人员加入团队,形成医疗与健康全程服务链条,突出健康服务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