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证火车票优惠使用规则

学生证火车票优惠使用规则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学生票限于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座和动车组列车二等座,使用普通旅客列车硬卧时应当补收票价差额。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四次单程的学生票。

下列情况不能发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  

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  

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  

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