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管辖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协议管辖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

3、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4、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协议管辖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达成书面协议,将其争执交由某个国家审判。因为一国法院适用其本国的抵触规则,所以,除当事人另有意思表示外,选择管辖与选择适用的法律一致,决定了国际民事管辖权,同时也就决定了所适用的实体法。

协议管辖的意义较合意管辖为狭。前者必须有双方当事人明示同意管辖,而后者除双方当事人明示同意管辖外,也可由一方默示同意而成立。例如,被告在原无管辖权的一个法院被诉,而不抗辩该法院没有管辖权,迳直对该案的实质进行辩论时,即视为合意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