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统功能-供应链金融系统

金融系统是有关资金的流动、集中和分配的一个体系。它是由连接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一系列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体。金融系统是家庭、公司和政府为执行其金融决策而使用的一套市场和中介机构。

金融系统功能-供应链金融系统

金融系统功能-供应链金融系统

什么是金融系统

金融系统是有关资金的流动、集中和分配的一个体系。它是由连接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一系列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共同构成的一个有机体。金融系统是家庭、公司和政府为执行其金融决策而使用的一套市场和中介机构,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市场,还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资金通过金融系统从资金盈余方流向资金短缺方。这些资金通常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发生流动。

简介

金融系统是家庭、公司和政府为执行其金融决策而使用的一套市场和中介机构,包括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市场,还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中介机构。

含义及作用

科学的方案管理法是电子化系统建设顺利完成的重要食品店,与生命周期法配套的方案管理的核心是整个周期中的各种文件。按照生命周期法要求,每个阶段的开始都必须以前阶段形成的文件为依据。任何阶段的结束,必须以产生该阶段所规定的文件为结果。仅当这些文件被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后,才能认为该阶段工作的结束,也才可以开始下阶段的工作。因此,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中的必备文件,是具体组织系统实施部门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向其管理部门提交的重要信息文件,它是开发人员之间、或者技术人员与业务部门之间互相沟通的一组“通信工具”和管理工作“蓝图”,通过这组文件对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实施科学的方案管理。因此,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必备文件的编写,必须严格遵照标准、规范的规定,它是系统建设的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在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中,需要形成的文件很多,且系统建设必备文件又不同于一般的技术文件,它们要从管理的角度,反映系统建设的过程。在系统建设的各个阶段,为动手术总结及协调的需要,还必须产生许多详细的技术文件,而系统建设必备文件则是在这些技术文件的基础上,总结系统建设各阶段工作的管理文件,文件对象主要是系统建设的各级管理部门及人员。通过系统建设的必备文件,银行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审查系统设计方案、检查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监督系统的建设部门按照科学的、规范的步骤和方法进行系统建设。

阶段划分

金融系统建设阶段划分

根据系统工程的基本方法及国内有关单位从事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的经验而进行的。金融电子化系统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划分为下述六个阶段:

(1)系统起动阶段;

(2)可行性研究阶段;

(3)系统分析阶段;

(4)系统设计阶段;

(5)系统实施阶段;

(6)系统投产应用阶段。

核心功能

(1)为经济资源跨时间、跨国境、在行业之间转移提供途径。

(2)金融系统提供管理风险的方法。

(3)金融系统提供清算与支付结算的途径,以完成商品和服务及资产的交易。

(4)金融系统提供有关机制,可以储备资金,购买无法分割大型企业,或者在很多所有者之间分割一个大型企业股份。

(5)金融系统提供价格信息,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决策。

(6)当交易里的一方拥有另一方没有的信息,或一方作为另一方代理人为其决策时,金融系统提供解决激励问题方法。

完善建设

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促进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具体包括:研究制定设立科技支行的政策,在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和在审贷委员会设立有表决权的科技专家体制。会同银监会、国开行、进出口行共同对银行开展股权投资进行研究,落实软贷款和特别融资账户政策,争取以创业投资和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项目为试点开展股权投资;与银监会协商,集成科技和金融资源,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若干意见”等诸多内容。

二是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具体包括:研究制定贷款贴息办法,抓紧制定设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研究建立“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引导基金”。

三是开展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具体包括:开展全国科技部门和高新区建立的科技担保机构调查,摸清情况,了解需求和问题,提出相关研究报告;与科技支行相配套,集成地方政府、科技部门和国家高新区科技担保机构的资源优势,形成科技担保网络;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对科技担保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贷款进行的担保给予补助。

四是深化科技保险试点。科技部将会同中国保监会重点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业风险管理研究和科技保险新险种研发(重点拓展高新技术企业对外合作保险和国内推广高新技术产品应用保险等险种),同时积极研究和探索保险资金参与共建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创业投资的方式、方法,争取试点启动。

五是继续开展科技债券工作,继续组织发行第三期国家高新区企业债券;研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债券方式直接融资;会同金融监管部门研究发行高新技术企业债券融资问题。

六是继续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科技部和中国证监会将加大在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方面的培育工作力度,为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及高增长的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做好服务。重点将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企业的标准和评价体系,举办培训,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深化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新三板”试点等方面的工作。

七是继续积极推动创业板市场出台,应该说正是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较好时期。推出创业板市场,一方面可以把高质量公司规模化地投放到资本市场,改善资本市场的供给结构,让公众投资者切实分享企业成长利益。另一方面能使这些处在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完成规模化融资,快速做大做强。